2024年9月4日上午,通过青海省财政政府采购专家抽取系统随机抽取的2名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历经3个半小时紧张有序的项目评审,青海省商务厅2024年口岸联检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审顺利完成。青海省商务厅参与项目评审的代表对项目评审过程及结果表示满意,特别是对物业项目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服务方案必须切合实际”“提供服务人员不得变更”“结合踏勘提供具体服务方案”及细化日常考核情况等内容称赞不已。商务厅表示:“这样招到的供应商,下一步签订合同我们就有了依据,也便于采购人服务期内的管理,很好,很实用”。
2024年以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认真总结以往物业类采购项目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采购人的相关情况反映,组织人员针对物业类项目采购实践中发现的点滴问题进行汇总,及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物业服务类项目采购文件模板进行不断地完善和更新,先后进行的模板调整涉及采购文件业绩评分、人员要求、服务方案、踏勘需求等多个方面,总共14项内容。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实践方面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针对业绩在物业服务项目中的重要参考价值,将业绩分值由原定5分提高到10分;二是将服务方案得分进一步明确,积极引导投标供应商提供切合采购单位实际的服务方案参与项目竞争,规避“万能方案”应标行为,确保切合项目实际的方案在评审中获得优势;三是针对采购单位物业需求个性化差异较大的实际,将《评审标准》的“管理制度”(20分)项灵活设定,由采购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设定具体制度内容和对应分值。四是要求其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等重点人员的《劳务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让参与投标供应商相应履职能力能在投标环节客观反映;五是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时承诺“所提供人员未在其他项目兼职”,确保项目负责人在内的重点人员在服务期内的稳定性;六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方有权按物业服务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人员清点入场人员,原则上人员不得变更”,避免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发生不必要的矛盾;七是在采购文件内明确日常考核标准,做到事前知晓,甲乙双方都能心中有数,规避服务期内甲乙双方的相关纠纷;八是考虑供应商参与项目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服务人员信息真实性,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汇总表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物业类项目采购文件的不断完善,既使得项目评审每一项得分更加明确,评审过程更加流畅,又确保了各参与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执行环节的公平竞争权益,将真正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服务质量优秀的服务单位筛选出来,提供给采购单位。
政府采购执行是整个政府采购链条中的一环,这一环是政府采购项目从《政府采购计划表》变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关键,是按照采购文件通过项目评审的方式将采购单位与众多供应商中最优选择连接起来的“桥梁”,而采购文件的合理化编制又是项目成败的重中之重。由于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对象(省级预算单位)的自身特点差异,项目个性化需求的千差万别,每一个物业类项目都有它的不同之处,这就给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从事政府采购执行的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时刻加强学习,切合采购单位实际编制采购文件,从一个个项目执行实践中不断探索最佳解决方案,为达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采购单位服务需求满意度提升、参与供应商公开公平公正体验感提高的目标不断努力。